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2024年06月份环氧丙烷采购询价书 | ||||||||||||||||||||||||||||||||||||||||||||||||||||||||||||||||||||
(略) 平度分公司组织2024年06月份环氧*烷询价采购。为保证生产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采用询价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相关说明: 1.1 采购原材料名称:生产碳酸二*酯产品用原料—环氧*烷。 1.2 到货地点: (略) (略) 新河工业园, (略) 平度分公司。 1.3 采购量:65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4 质量要求: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环氧*烷w/%≥99.95,水分≤0.020%。其它质量指标符合国标《GB/T*-2015》优等品规格。 1.5 供货要求: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询价方通知的实际需求日期为准; 包装规格:罐车运输,罐车要求耐压0.6MPA,同时需配备下卸鹤管(液相 DN80/气相 DN50); 运输方式:汽运到询价方工厂内环氧*烷罐区。 2.报价须知 2.1 报价方资格:参与我公司报价的报价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2.2 报价方应承担本次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询价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报价方应按照询价方要求进行报价,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4 报价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报价: 2024年6月17日08:30前做好报价准备,*@*djy.com邮箱中或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询价会址。报价表见后附表。 2.6 在递交报价书截止日期前,询价方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报价方,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若报价方的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询价方视为无效报价。 2.8 报价方若对询价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6月14日15:30前以书面形式向询价方提出,询价方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9 本询价书发出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 3.报价单 3.1按照询价书附表填写报价单,不按本询价书要求提交报价单的,询价方有权否决其报价。 3.2 报价单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3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询价方, 或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询价会址。 4.报价保证金:报价单位需在开标前将*元报价保证金打到询价方指定账户的上,并提供交款证明,逾期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 (略) 平度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 备注写明:环氧*烷报价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00。(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开标地点: (略) 李沧 (略) 78号 (略) 6.评标: 6.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价法。 6.2 因中标方的原因,中标方3日内不与询价方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询价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报价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询价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方。 6.3 不作解释的原则。 7.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30天内现汇支付。 开标地址: (略) 李沧 (略) 78号 (略) 联 系 人:刘家徽 电 话:* 邮 箱:*@*djy.com (略) 平度分公司 2024年6月13日 附表: 报价单
声明:我公司 年 月 日交纳*元报价保证金转做本次报价保证金。(报价单位须在本行文字上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