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供销总社办公室文件《省供销社关于2024年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鄂合发〔2024〕18号)与《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供销系统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经公开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服务主体自愿报名、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实地深入申报主体,考察服务设施、服务队(略)建设、服务业绩、群众认可度等情况后召开会议综合评估,拟选定竹山县邻陕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等12家服务主体参与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拟选定服务主体及拟分配服务面积予以公示(本次公示的拟分配服务面积不作为补助资金兑现依据,最终兑现补助资金以验收合格的服务面积为准)。
公示时间7天: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对服务主体是否符合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条件,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县供销社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竹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86号),联系电话:0719-(略)
附件:2024年竹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议服务主体及拟分配任务面积
附件
2024年竹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议服务主体及拟分配任务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