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寅阳镇船舶海工工业 (略) 一号
建设单位:南通泰胜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赵洁丽(**)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 (略) 海 (略) 1号现有厂区内,现有项目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许可证编号:**U)。项目拟总投资额*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体工程新建结构车间与表面处理车间,改建现有涂装房为舾装车间,拆除现有管加工车间、舾装车间与机电车间,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码头工程等设施依托现有并部分调整新建,环保工程配套新建或改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海上风电塔架*吨、海上风电钢管桩3140吨的生产能力,电导管架年产能缩减*吨,寅阳镇政府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1-*-89-01-*)。
二、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书》结论要求及技术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新梳理和调整建设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符合 (略) 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标要求,并参照《M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 年)》要求,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2.严格按照海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质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焊渣、工业粉尘、钢材边角料、除尘粉尘等一般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6.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原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按照GB/T*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尽早完成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按《 (略) 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的要求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粉尘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