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略) 700T/D一窑两线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略) 700T/D一窑两线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 (略) 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700T/D一窑两线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新安县铁门镇千唐 (略) |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联合浮法车间进行“一窑两线”技术升级改造,拆除厂区现有办公楼及厂区北侧仓库,拆除现有联合浮法车间及车间内两条350T/D玻璃熔窑,新建一座联合浮法车间,并在车间内新建一座700T/D玻璃熔窑,后边分成两个工作部,各配一条锡槽、退火窑、冷端设备。新建3MW余热发电工程,利用车间屋顶建设4MW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智慧工厂改造,在车间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控制改造,提高生产智能化程度;对原料车间及氮氢站、循环水站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对现存环保问题进行整改。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玻璃熔窑废气经1套“静电除尘+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管一体化脱硝除尘工艺+SCR”烟气净化措施处理后,通过1座90m高烟囱排放:4个上料口粉尘分别经4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由1根15米排气简排放;配料间10个料仓粉尘分别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共10套)处理后合并由2根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称重、落料粉尘分别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合并由1根15米排气简排放;调和机进料粉尘分别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合并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密头料仓粉尘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米排气简排放;落板、碎玻璃提升机粉尘分别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经2根15米排气筒排放。上述各项废气经处理后,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同时应满足《 (略) 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专项方案》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平板玻璃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标准要求。采取原料车间密闭、设置喷雾装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循环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和回用,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水部分回用于车辆冲洗系统补充水和车间冲洗用水,剩余部分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车间冲洗废水、软化水系统浓水、除盐站浓水一起排入厂区总排口;生活污水经厂区西南侧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厂区总排口 (略) (略) ,送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中,碎玻璃主要是裁切、掰边过程中产生的碎玻璃以及不合格产品,全部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回用,大量产生时碎玻璃库暂存,不出厂。收集的工艺粉尘可不用下线,直接回用于原工段。除铁器收集的含铁杂质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原料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窑炉废气收集的烟尘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砖外售耐火材料厂家综合利用;锡渣、废滤料、废超滤膜及废反渗透膜全部由厂家回收;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氢气站废催化剂、废陶瓷滤管,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收集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工程中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