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青白江区卫生健 (略) 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机关文化制作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 (略) 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二、比选项目名称: (略) 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机关文化制作采购项目
三、项目情况:
为展示区卫健局机关良好的工作状态和营造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氛围,按照相关要求,拟对公共办公区域进行机关文化展示,制作一批标示标语,采购预算*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09:00-17:00) (略) 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公众信息网http://**_index.shtml)获取。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兴业大道1688号国际贸易产业园1栋9楼区卫生健康局922办公室。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通讯地址: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兴业大道1688号国际贸易产业园1栋9楼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