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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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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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预审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