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扬子江药业集团 (略) 新增年产28870KG原料药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28870KG原料药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龙凤堂东路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扬子江药业集团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扬子江药业集团 (略) ,是扬子江药业集团于2017年 (略) ,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高永化工集中区,是集团化学原料药研发、中试和生产基地,拟投资3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新增年产28870KG原料药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扩产富马酸卢帕他定13000kg、无水硫酸钠8000kg、硫酸钾720kg、盐酸纳布啡250kg、盐酸妥诺达非1500kg、醋氨己酸锌5400kg的生产能力。该本项目已于2023年2月1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新行审备〔2023〕22号。 项目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药制造,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龙凤堂东路 (略) 现有厂区内,属于园区医药原料产业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略)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略)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等相关文件规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要求。 对照“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3年9月11日在江苏 (略) 官方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14日和2023年9月19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3、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11日在项目所在地厂区门口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3年12月29日在江苏 (略) 官方网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投料、分装工段产生的粉尘先经“一级初效过滤器+两级中效过滤器”处理,反应釜、离心机、过滤机、烘箱等处产生的废气收集先经“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和空间换气废气一起经“碱喷淋+水喷淋+生物喷淋降解系统+除雾”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经“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分质进行处理,其中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含锌工艺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区其他工艺废水、全厂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污染物浓度较低,能够直接到达接管标准,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至污水接管口,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近期接管江苏 (略) ,远期接管永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长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渣、废脱色过滤介质、废吸附剂、废有机溶剂、釜底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蓄电池、废培养皿、废试剂、废过滤器、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水处理污泥需待处理后进行危废鉴定,确定属性和处置去向。空调制水和纯水制备废石英砂、树脂、废活性炭,空调过滤网更换产生的过滤器、压缩空气系统产生的活性氧化铝和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企业产生的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处置,不外排。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依托现有设施,不增加噪声设备,已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2.中晶(泰州) (略) 年生产600套电池用高密度氢能源装置项目
项目名称 | 年生产600套电池用高密度氢能源装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3期二标段机械厂房5号 |
建设单位 | 中晶(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苏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中晶(泰州) (略) 拟投资51800万元,租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标准厂房约6065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储、质检、环保等辅助设施,建设年生产600套电池用高密度氢能源装置项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0月23日,建设单位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8日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于2023年12月1日和2023年12月2日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3、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在项目所在地周边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公示栏及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3年12月28日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报批前公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制粉废气、焊接废气、抽真空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熔炼废气、抽真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油气过滤器+布袋除尘器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FQ-1、FQ-2排放;制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4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5排放。项目运营期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亚同环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亚同环 (略) 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新通扬运河。 (3)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炉渣、废坩埚、废镁砂、不合格品、沉淀池残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炉渣、废坩埚、废镁砂、不合格品、沉淀池残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滤芯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