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略)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00
2.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名称 |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 采购单价预算(元) | *.00 | |||||||||||||||||||||||||||||||||||||||||||||||||||||||||||||||||
采购数量 | 1 | 采购单位 | 台/套 | |||||||||||||||||||||||||||||||||||||||||||||||||||||||||||||||||
采购要求 | (略) (略) (略) (略)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总则 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标的设备(原装、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的全部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加注“▲”的内容为重点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标识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真实应答描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还应该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还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性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6.本文的“保修期”是指中标标的物经约定的验收机构完成验收之日起算,截止中标人承诺的期限。 (二) 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2.项目编号: HW-ZB-ZYKF-* 3.采购数量:1台/套 4.预算总金额:*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技术要求 1、推车式可移动主机,配备锁脚轮; 2、双路治疗头既可独立控制输出,也可同时输出; 3、偏振光有效光谱波长:600nm~1600nm; 4、偏振光传输方式:光源前置,通过短程光棒传导直接输出。非光纤传导。5、▲红外光源:近红外卤素光源; 6、红外光有效光谱波长:600nm~3400nm; 7、红外光传输方式:光源直接输出; 8、配置不少于四种治疗头,偏振光治疗头最大光功率分别不小于:1100mW、1300mW、4000mW,治疗头出光口光斑直径分别不大于:Φ7mm、Φ10mm、Φ100mm;红外光治疗头最大光功率不小于30W,治疗头出光口光斑直径不小于Φ120mm; 9、偏振光治疗头更换方式要求:插拔式更换,可自动识别及切换不同型号治疗头输出功率,并且能够在操作界面显示当前治疗头型号,快捷直观; 10、光功率调节功能:各治疗头均可在其最大光功率的10%~100%间不少于十档可调; 11、两路治疗头调节支臂:均采用万向阻尼式,长度需≥80厘米; 12、治疗头输出控制模式:各路治疗头均需具备连续、通断、振荡不少于3种输出控制模式(需提供证明材料及设备操作界面照片等佐证资料); 13、振荡模式下治疗光连续输出不间断,且能自动控制强弱变化,防止能量积聚引起灼伤; 14、振荡模式下可按治疗需要任意调节振荡功率变化区间,针对性治疗,增强疗效; 15、通断模式下时间控制功能:通、断时间可在1s~9s之间分别调节; 16、▲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临床需要调整光功率参数、输出控制模式和间歇时间参数; 17、操作与显示功能:≥10寸电容屏触摸操作,可实时显示治疗头型号、治疗参数、治疗时间进度及治疗功率强度动态变化曲线; 18、▲具有参数设置记忆功能及设备累计使用时间显示功能; 19、▲具有治疗头实时控温功能和温度显示功能; 20、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抗干扰电磁兼容检测; 21、治疗头接触患病部位配件需提供生物相容性试验及毒性试验报告。 (四)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安装要求 1.1安装地点: (略) (略) 中医康复科,签订合同后 7天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 1.2设备要求: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原装、全新合格的产品。设备属于计量类仪器的,需通过具有国家部门颁发专业检测资质证书的第三方计量检测单位检测并提供合格报告。 1.3验收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同时提供培训服务,必须保证需求科室操作人员融会贯通,培训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总报价内。 2.设备及售后要求 2.1售后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附有售后服务能力说明。在售后期内,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响应时间为半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为4小时内,排除故障时限为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我科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2.2设备出厂时间不得超出合同签署后的 12 个月。 2.3.设备免费保修期至少为 3 年。 2.4.保修期内厂家每年免费回访设备至少 3 次。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供应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供应商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付款方式 设备款项以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略) 方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凭开具的有效发票、送货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报价方式 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合理最低价法,报价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报价文件要求。 2.项目截止时间为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参与项目所需资料及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参照《 (略) (略) 采购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2.递交相关产品资料,包括质检报告、彩页等; 3.递交材料须密封(如快递资料,须先密封再装快递文件袋),应当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投递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9月25日17:00前将纸质 (略) 医学装备科或邮递送达,过期视为无效响应。 六、联系方式 1.采购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60-* 邮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小 (略) 一号 (略) 医学装备科 2. 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760-* |
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09-18 15:30:00至2024-09-25 17:00:0 (略) (http://**)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本 (略) 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 (略) (http://**), (略) 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4-09-18 15:30:00~2024-09-25 17:0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否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转1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