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4〕374 号)文件要求,经车主申报,县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确定本批次2辆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运车辆符合“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白沙县 (略) 联系。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
电话:0898-#
附件:白沙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公示名单(第二批)
白沙黎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