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张家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2020年11月张家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了《张家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局张家川分局于2021年1月21日下发了“张家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环许张家川发〔2021〕02号)。
1.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8月5日
(3)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29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川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