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枣强县大营镇人民街南侧的房地产。规划用途为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361.58平方米,证号: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号。土地面积为138.42平方米,证号:枣国用(2012)第2号,土地用途:商业,权利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14-08-29至2052-01-05。房地产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8000元(或8000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 (略) 书面提出(并附证据材料)。
四、咨询时间、看样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看样,请到标的地自行看样。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十、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及内在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标的物所在地领取。
标的可能存在的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28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冀州支行,账号#29),并于交纳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四、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8-# 李法官
监督电话:0318-#
本院地址: (略) (略) (略) 。
此公 (略) 、 (略) (略) 、 (略) 、 (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工商融e购、北京产 (略) 上发布。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