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汉寿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批文名称及编号以《关于汉寿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汉发改备[2023]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公用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提质改造工程、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汉寿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1.2.2 建设地点:汉寿县域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涉及10座乡镇集中供水厂提质 (略) 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拟整体对全县10座乡镇集中供水厂资产实现统一经营管理,并对现有水厂建构筑及工艺进行提质改造,整体供水规模为*m3/d;并根据供水需求,延 (略) ,涉 (略) 约197.38km;附属工程等。
1.3工期要求: 365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乡镇集中供水厂提质升级、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附属工程等工程。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6 保修要求: (略) 279号令要求保修
1.7 招标编号:CDJZHS[2024]003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4 拟任技术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方式,投标承诺金额为:人民币*.00 元(大写:**万元整),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请于2024年04月18日09:30时起2024年 04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 (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04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湖南 (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电话0736-*。
10.其它10.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担保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粘贴在投标文件封套外一并提交。
10.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公用 (略)
地 址: (略) 汉寿县龙阳街道南郊 (略) 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 (略) 32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肖啸
电 话: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