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慕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只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只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只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双桥集镇振兴乡村产业园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2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安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年产*只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该项 (略) 怀远县双桥集镇振兴乡村产业园。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备案【2022】63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料投料粉尘、涂布烘干废气(NMP废气)、有机废气(烘烤废气、注液一封废气、二封废气)、喷码废气等。粉料投料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回收系统收集后,进入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布烘干废气(NMP废气)经收集后,进入NMP回收设备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烤废气、注液一封废气、二封废气经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码工序使用水性油墨,有机废气产生量很少,为无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车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怀远县双桥集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洁净下水排入怀远县双桥集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收集于初期雨水池,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怀远县双桥集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怀远县双桥集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怀远县双桥集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排放生产废水。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上料系统、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制片卷绕一体机、真空泵、空压机、风机、NMP回收系统等设备,噪声源强一般为50~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物、废铝箔、废铜箔、废铝塑膜、NMP废液、废RO膜和废活性炭(制纯水)、废碳分子筛、不合格电池、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抹布和废手套、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光氧灯管、废油墨桶、空原料桶(包括空电解液原料桶、空NMP原料桶、空*苯橡胶原料桶和空盐酸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废包装物、废铝箔、废铜箔、废铝塑膜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NMP废液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RO膜和废活性炭(制纯水)、废碳分子筛、不合格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光氧灯管、废油墨桶、空原料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