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淮阴区高家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淮阴区高家堰镇赵集街道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政发〔2011〕127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镇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人居环境,原则同意淮阴区高家堰镇赵集街道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阴区高家堰镇赵集街道,上官渠- (略) - (略) -现状渠围合区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新铺DN160U-PVC管*米、DN400HDPE管9000米,新建塑料检查井310座,恢 (略) 面*平方米。(以上部分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按淮阴区财政局《淮阴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意见表》执行,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金,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请你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据此批文分别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批复、安全、消防、抗震设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防等审批手续。取得相关手续批复文件后,连同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批复自动失效或项目批复机关有权撤销该项目批复文件。(1)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2)未按批复内容进行建设的;(3)应当批复但未申报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4)已经申报批复但未取得准予批复通知书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5)相关手续不完善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6)项目不符合土地使用等相关规划的;(7)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2022年8月29日
抄 送:区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
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