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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略) 分局 2024 年选择设计单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香 (略) 分局 2024 年选择设计单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香 (略) 分局 2024 年选择设计单位服务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
采购人为香 (略) 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设计单位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与采购范围
2.1 设置依据:为规范香 (略) 分局选择设计单位服务的行为,加强设计管理,提高设
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
实际,对香 (略) 分局 2024 年所有涉及需要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香 (略)
(略) 的防撞护栏、路基、路面、边坡处治、抗滑桩、挡墙、路面标线、中小桥梁加固改
造等的设计服务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委托范围为准)选择设计服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竞
争性磋商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具备 (略) 分局的设计业务服务资格。
2.2 项目名称:香 (略) 分局 2024 年选择设计单位服务项目。
2.3 采购范围:负责香 (略) 分局 2024 年所有涉及需要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香格
(略) (略) 的防撞护栏、路基、路面、边坡处治、抗滑桩、挡墙、路面标线、中小桥
梁加固改造等的设计服务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委托范围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或工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
力。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除外,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略) 页截图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应附
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磋商。)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存款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 年
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
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
3.3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供应商近几年(2021 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近年
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如成立年限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即
可。)
(3)供应商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做出
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
(5)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中国 (略) ”上自行查询的 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无行
贿犯罪 (略) 站截图(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并将
截图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近年的即可。查询结果将提供给磋商
小组,供应商必须承担查询结果可能对本次磋商活动造成的影响。(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
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如成立年限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即可。)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该
项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承诺附于响应文件中,但供应商须对此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
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磋商。)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收到供应商
邮件时间为准),将(1)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
邮箱号。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统一按照“(公
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q.com。资料收到后,采购代理
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或邮寄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未
报名成功,采购人不受理其响应文件。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6 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香 (略) 分局会议室。磋
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 (略) 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迪庆 (略) 建塘镇 地 址: (略) 盘 (略)
(略) 59 号 433 号博园世家 3 幢 2 层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叶工 联 系 人: 宋工、李工
电 话:0887-* 电 话: 0871-*
2024 年 3 月 14 日
延期开标:2024-03-26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香 (略) 分局纪检组/ (略) 局监察审计科。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 (略) 分局
地 址:迪庆 (略) 建 (略) 59 号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8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长 (略)
地 址: (略) 盘 (略) 433 号博园世家 3 幢 2 层
联 系 人: 宋工、李工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