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宁 (略) 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略) 楼改造(消防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城 (略)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0:4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城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都县凌云大道西 (略) 六路交汇处-宁贤府五贤社区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 (略) 北17-7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肖女士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DCT-GY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城 (略) (略) -宁 (略) 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略) 楼改造(消防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六、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05月13日10点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以转账形式向采购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 (略) -宁 (略) 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略) 楼改造(消防工程)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提供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到合同履约期),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略) 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县城 (略) ;
账号:*
2、付款方法:(1)付款形式:招标方可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电汇、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应付货款,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放弃投标
投标人已报名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招标时,该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城 (略)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西 (略) 六路交汇处-宁贤府五贤社区旁
联系方式:温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宁 (略) 北17-7号二楼
联系方式:肖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