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入库
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琅琊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入库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一:(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备案或公共 (略) 页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上传,检验电子标书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上传,检验电子标书。
依据和理由:我们投标人很多业绩 (略) 站经过公开招标、投标、定标、公示才得以中标。(比如安徽省招标 (略) 官网、安徽省招 (略) 等合 (略) 站)这一项否定了我们除了 (略) 站以外的所有业绩。对投标人实施了歧视待遇。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 (略) 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回复一:供应商自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食材配送具有党政机关食堂、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上传,检验电子标书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上传,检验电子标书。
问题二: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正常情况招标前三年为合理期限要求,此项目要求2年,有排斥其他相关企业嫌疑,恳请修改业绩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回复二:
详见问题一回复。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略) 102号
联系方式:姚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云算 (略)
地 址: (略) 南谯 (略) 中石化加油气站东侧办公楼3F
联系方式:赵忠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俊、赵忠阳
电 话:*、*
- 提交申请(略)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业务提交2024/08/23 17:12:050天0小时38分53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08/23 17:14:080天0小时3分3秒
0天0小时38分53秒
0天0小时3分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