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科学规范使用“迎驾长城基石工程”资金,充分发挥公益性资金的社会效益,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表彰激励、创业扶持、困难救助水平,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迎驾长城基石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金寨县“迎驾长城基石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金名称
(略) “迎驾长城基石工程”基金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略) 迎驾长城慈善基金会拨付,年度总金额*元。
三、资金分配比例
“迎驾长城基石工程”公益资金按比例分配使用,50%用于退役军人表彰奖励(*元),30%用于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元),20%用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困难救助(*元)。
四、项目实施
(一)表彰奖励类
1.表彰类别。县级年度评选“最美退役军人”10名、“优秀退役军人”10名、“双拥先进个人”10名、退役军人“红耀江淮”优秀志愿者10名,退役军人“红耀江淮”优秀志愿服务队3支。
2.资格条件。获评县级“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双拥先进个人”、退役军人“红耀江淮”优秀志愿者,应具有金寨户籍或长期在金寨工作、学、公正原则,规范申报表彰奖励、创业扶持、困难救助三类人员或组织,推荐人选自觉接受群众民主监督,经得住考量,真正发挥“迎驾长城基石工程”基金奖优树先、扶危济困的作用。
???2.压实责任、强化监管。迎驾长城基石工程资金要严格按照使用对象、范围及比例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迎驾慈善基金会的日常监管。年度分配的资金,原则上当年度使用完毕,并于次年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迎驾慈善基金会报审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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