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三谦装配 (略) 年产150万平方米装配式砂浆复合模压匀质保温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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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平方米装配式砂浆复合模压匀质保温墙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三谦装配 (略)
建设地点: (略) 杜集区石台镇智能制造产业园
建设项目概况:
租赁园区9#和10#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约18000m2,总投资12500万元,建设1条装配式砂浆复合模压匀质保温墙板生产线,主要设备有砂浆混合系统设备、浆料搅拌系统设备、空压机、切割修正设备、环保设备等,形成年产150万平方米装配式砂浆复合模压匀质保温墙板的产能。项目年生产天数300天,劳动定员5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大部分进入搅拌工序作搅拌用水使用,小部分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废水主要是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 本项目水泥粉料和粉煤灰储存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管经收集后通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黄沙储存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干粉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砂浆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区域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基板预处理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修边、打孔产生的颗粒物经区域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DA003)排放。
原料储存、干粉搅拌和砂浆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均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基板预处理、修边和打孔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经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生活垃圾由厂内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沉淀池沉淀物、原料储存和干粉搅拌及砂浆搅拌工序收集粉尘、预处理和修边打孔工序收集粉尘等暂存一般固废间,其中原料储存和干粉搅拌及砂浆搅拌工序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 (略) 容部门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