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 (略) 域新石材厂年产10 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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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轻量化石材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云安区六都镇红字洞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轻量化石材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云安区六都镇红字洞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9"35.494",北纬23°2"0.880",总占地面积68938.09m2,建筑面积52309.52m2。 本次升级改造在现有生产厂房内增加生产线,升级改造立磨机、色选机、起重机、环保设备;升级改造3#、4#荒料型人造石材生产线;扩建一条破碎生产线、两条深加工生产线;深加工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的升级,不涉及主体建筑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物种类或工序 | 处理措施及去向 | 排放量或产生量 | 备注 | 堆场装卸粉尘 | 本项目新增原料碳酸钙石块的堆放依托现有项目堆场,建设单位对原料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挡风墙围挡,并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安装雾化喷头对水进行雾化,控制喷水量,仅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使其不易起尘,确保不会产生径流) | 新增堆放卸料扬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40t/a;全厂堆场装卸粉尘产生量共计7.26t/a,无组织排放量为0.76t/a | | 运输粉尘 | 厂内道路已经硬地化处理,通过采取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物料的车辆加盖帆布进行围闭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 |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项目道路扬尘会减少至0.009t/a,呈无组织排放 | | 破碎粉尘 | 项目破碎机均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密闭空间内设置收集设施,破碎工序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破碎粉尘,经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13排放。 |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破碎生产线颗粒物有组织排放0.11t/a;无组织排放0.49t/a | | 研磨筛分粉尘 | 研磨生产线升级改造后,3台立磨机为密闭式设备,立磨机直连布袋除尘器,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研磨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DA010、DA011、DA012排放 | 本项目实施后,整体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222t/a,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464t/a | | 粉料储罐呼吸粉尘 | 储罐上方均设置一个布袋除尘器,则共设置三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储罐进料过程全密闭负压。 | 本项目实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55t/a | | 包装粉尘 | 项目进料在厂房内进行,粉尘通过厂房围挡进行控制 | 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24t/a | | 新增3#、4#人造石荒料生产线情况 | 粉料进料搅拌粉尘,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进料搅拌粉尘“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物料进料搅拌、真空倒模压制有机废气(以NMHC、苯*烯表征)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 | 合计排放量:颗粒物1.854t/a;VOCs1.554t/a;苯*烯0.62t/a | | 现有1#、2#人造石荒料生产线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情况 | 由原来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为“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 | 1#、2#荒料型人造石材生产线环保设施升级后废气产排:颗粒物1.854t/a;VOCs1.554t/a;苯*烯0.62t/a | | 树脂储罐呼吸废气 | 本项目树脂储罐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设置“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14排放。(新增部分) | 本项目新增树脂储罐呼吸废气产排:苯*烯0.0007t/a(有组织+无组织);整体项目研磨筛分粉尘产排:0.012t/a(有组织+无组织) | | 深加工粉尘 | 采用湿法作业,生产线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喷淋水湿透板材表面,并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呈微水浴状态,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深加工用水。 | 新增粉尘:0.38t/a(无组织排放);整体项目深加工粉尘排放总量0.76t/a,均呈无组织排放 | | 废气以新带老削减量1#、2#荒料型人造石材生产线 | 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为“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 | “以新带老”削减VOCs排放0.484t/a、削减苯*烯排放0.358t/a,恶臭废气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削减效果 | | 废气以新带老削减量树脂储罐呼吸废气 | 现有项目无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增加废气治理设施“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以新带老”削减VOCs排放0.004t/a,恶臭废气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削减效果 | | 生活污水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 / | | 清洗废水 | 清洗废水经六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 / | | 深加工废水 | 依托现有项目32级沉淀池处理后,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喷淋废水 | 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深加工工序,不外排 | / | | 初期雨水 | 本项目不扩建露天荒料堆场及运输道路区域,露天荒料堆场及运输道路的集雨面积不变,因此1#沉淀池和2#沉淀池收集的初期雨水量不增加 | / | | 车辆冲洗废水 | 新增使用的原料碳酸钙石块使用30吨货车运输,新增的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洗车池(有效容积3 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 | | 生活垃圾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 / | | 废树脂 | 固化后的废树脂不含危险物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 (略) 回收利用 | 新增:0.194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树脂总产生量为0.388t/a | | 废石料 | 新增废石料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 (略) 处理处置 | 合计新增废石料产生量为9673.179t/a | | 沉淀渣 | 新增的沉淀渣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 (略) 回收利用。 | 新增沉淀渣364.91t/a;项目实施后,全厂沉淀渣总产生量为730.07t/a | | 除尘器收集粉尘 | 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 新增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41.234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除尘器收集粉尘总产生量78.764t/a | | 废布袋 | 废布袋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 (略) 回收利用 | 新增废布袋产生量0.05t/a;项目实施后,全厂废布袋产生量为0.1t/a | | 废包装材料 | 废包装袋收集后重复利用 | 项目新增的包装袋1t/a在厂内循环使用;项目实施后,全厂废包装材料(包装袋)总产生量2t/a,包装袋在厂内循环使用 | | 原料空桶 | 原料空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重复利用,不按固体废物管理,但暂存于危废废物暂存区内 | 新增产生量约为5t/a;项目实施后,全厂原料空桶总产生量为10t/a | | 废活性炭 | 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本项目新增活性炭总消耗量为55.49t/a,新增废活性炭(含废气)产生量为64.711t/a;项目实施后,全厂活性炭总消耗量为69.29t/a,废活性炭(含废气)产生量为81.147t/a | | UV灯管 | 不再采用“UV光解”处理工艺 | / | | 废润滑油 | 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新增产生量为0.05t/a;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润滑油总产生量为0.1t/a | | 含油废物 | 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新增含油废物产生量为0.05t/a;项目实施后,全厂含油废物总产生量为0.1t/a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