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现将《恒欣茂(厦门) (略) 固废环境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恒欣茂(厦门) (略)
(2)建设地点:厦门火 (略) (翔安) (略) (略) 27号101-2单元
(3)生产规模:年生产加工纸制品120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垃圾:主要为一般日常生活垃圾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垃圾,生活垃 (略)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及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弃物出售物资回收单位。
3、危险废物:主要 (略) 理产生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及印刷产生废化学品桶(*-49),机台擦拭油墨过程使用有机溶剂(洗车水),会产生残留油墨的废有机溶剂HW12(264-013-1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会产生废矿物油及废桶HW08(900-249-08),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厦门晖鸿 (略) 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恒欣茂(厦门) (略)
建设地址:厦门火 (略) (翔安) (略) (略) 27号101-2单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袁有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