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DH-2023-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甘井子区教育局新建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
2 | 评标方法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且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90%,第二年年底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10%(无息)。实际付款时间及金额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和资金到位通过后的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损失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 | 货物全部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档案交接完毕,且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首次支付后第二年年底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无息)。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人承担(无息),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违约责任及中标人的利息损失或其他一切损失,即招标人仅支付合同价款的本金即视为完成所有的支付义务。 注:合同价款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财政款到账后7日内,为支付的起始时间。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位,可延期给付(无利息);如财政资金部分或足额拨付,则支付拨付到位的财政资金。合同价款延付期间均无利息。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方可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银行利息、滞纳金、迟延履行金等。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
4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09:30时(北京时间) | |
5 |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甘井子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 (略) 甘井 (略) 90号
联系方式: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连东昊 (略)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汇信街7号13层4号
联系方式: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影、王晶
电 话:041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