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基本情况:质疑人:X略法定代表人:尹延军地址:X市郑上路X名苑联系电话: ## 二、质疑项目名称:地名标志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质疑项目编号:ZSZFCG2017货字571号三、质疑答复书内容:我公司于2017年1略递交的关于《地名标志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质疑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略了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违反政府采购诚实守信原则;以不合理的条件略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事实依据:本项目于2017年10略公示,我公司于2017年24日上午成功报名。领取到招标文件后发现,招标招标文件第18页技术参数表:“……★五、提供2017年国家认略援权的专门检测地名标志牌产品的机构出具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六、提供2017年省(自治区)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七、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一块(含标志牌、立柱》、第17页“3.反光膜:…印刷采用反夜光工艺…”。对于这样的设置和要求,我公司有异议:1、略并未有关于《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的要求,为何在招标文件内设置呢?略中体现,象我等没有相关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就不会千里迢迢的赶来报名。代理机构这样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我等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费用吗?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诚实守信原则。2、所谓的反夜光工艺是什么?略了诸多专业生产地名略家,都不得而知。3、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差太短,无法按时提供样品。略述,我公司有理由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黑幕操作,恶意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限制,略在内的广大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是为意中供应商的顺利中标面阻挡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参与。 答复: 一、略编制符合桂财采〔201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采购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竞标人提供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略办公厅关于加强地名标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该证明属于竞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属于供应商资质要求。二、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参数要求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指导手册》进行设置的。反夜光工艺是指反光工艺和夜光工艺。采购略完善和修改,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更改通知。三、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间及开标(截标)时间符合《略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第二十九条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的规定。贵公司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样品。四、贵公司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黑幕操作,恶意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限制,略在内的广大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是为意中供应商的顺利中标面阻挡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参与纯属主观臆断,并无事实依据。 略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略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第(二)点规定,我公司驳回质疑人的质疑。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略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答复。 中略有限公司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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