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三元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航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4-2 | |||||||||||
2、项目名称:河南三元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航吊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96,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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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9部航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具体内容为清单内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技术参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3质保期:一年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时间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5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的“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光山县)》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递交原件资料。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光山县 (略) | |||||||||||
地址:光山县城正大街299号 | |||||||||||
联系人:魏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弘 (略) | |||||||||||
地址:光山县紫水大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向西50米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