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法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 (略) 2024年 (略) 政清雪车、市政清扫车、装载机采购项目,经 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现对该工程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租赁时间(月) | 备注 |
1 | 市政清扫车 | D9 | 1台 | 1 | 含油、1个操作手、含刷子 |
2 | 市政清雪车 | 3660N | 1台 | 2.5 | 含油、1个操作手、含刷子 |
3 | 装载机 | 953N | 1台 | 1.5 | 含油、1个操作手 |
设备质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外观良好,年限为五年之内。
本项目采购预算中不含税金额上限为*.61元。
拟定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租赁完成且供方开具结算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方履行付款程序。价格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手及调迁费。
服务期:以*方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黑龙 (略) 。
2.2最高限价:*.61元 (不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 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注:(1)-(3)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1年8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地方 (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⑧根据《黑龙江省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0时0分至2024年9月4日0时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 (略) ”(以下简称“ (略) ”)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 (略) (略) 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 (略) 松北大道245号( (略) 2号楼),咨询电话 (略) 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8时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0分至2024年9月5日11时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 (略) ,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多次竞价;
7.2最高限价*.61元(不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3竞价时间:2024年9月5日13时0分至2024年9月5日15时0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
本 (略) 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略) 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 (略) 问题可 (略) 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
地 址: (略) 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邮 编:*;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黑龙江 (略) (略) 企业管理部;
地 址: (略) 香 (略) 10号万达广场商务3号楼;
邮 编:*;
电 话:0451-*;
(略) 址: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