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黔自然资函〔2022〕105号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要求,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评估单位基本条件
1.服务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具有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资质。
3.近三年 (略) 州级以上矿业权出让收益项目。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
请于2024年8月22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资料4.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略) (略) 11号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704室或扫描后传至邮箱。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邀标函。
联系邮箱:*@*q.com。
联系人:何工、郭工
联系电话:0859-* *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