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 | 联珠镇班中社区班中组班中梁子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联珠镇班中社区班中组班中梁子,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2′23.412″,北纬23°24′3.635″,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189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约900m2,办公生活区约384m2,锅炉房约180m2,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及环保设施,项目处理规模为20吨/天,应急处理能力为60吨/天。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72.8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运营期间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运营期生产车间废气通过“二级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不低于3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项目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对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的降尘洒水,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不得设置排污口。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排至周边沟渠。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挖填方在场内平衡,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炉灰渣用作农家肥使用;水膜除尘污泥定期清掏存于污泥干化池晾干后填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消毒存于污泥干化池晾干后填埋;化学药剂桶和包装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临时堆场,由原料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由供油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