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委托省广播影视集团等5家媒体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18:45 |
预算金额 | ¥1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晓珊、甘雪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 (略) 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台 (略) 88号福建医科大学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晓珊、甘雪燕/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委托省广播影视集团等5家媒体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更好展示卫生健康工作,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委托省广播影视集团等5家媒体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服务项目。1. (略) 福建频道开展合作。2.与福建日报开展战略合作,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工作需要,在重要宣传节点期间,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在福建日报刊登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服务专题,两期头版导读11X6厘米转第四版35X16厘米,彩色。 3. (略) 开展合作, (略) 福建频道、 (略) 已设立的福建 (略) 页进行常态化内容维护,实时更新卫生健康工作动态。通过采取常态化新闻宣传、重要节点宣传、重要活动直播宣传、 (略) 推送和媒体矩阵推送等形式,加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和健康科普等宣传。4.与《 (略) 报》开展合作 加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宣传。 (略) 报设立卫生健康科普宣传专栏,每周定期刊登健康科普内容。5.与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开展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略) 是《人民日报》建 (略) (略) ,也是 (略) 上最大 (略) 络媒体之一。 (略) 福建分公 (略) 派驻福建的分支机构。具有强大的品牌、渠道、公信力等独特优势,具有不可比拟的政策、技术、资源等优势。省卫健委从2015年8月开 (略) 福建频道进行合作,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2.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以报纸、网络、移动客户端、微信、微博、活动策划等多种媒体形式组合,可“全方位、立体式、分批次、全程跟踪”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达到全媒体整合宣传的目的。省卫健委多年来与福建日报进行合作,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3.福建省卫生 (略) 网站建设内容政治性、权威性、准确性要求较高, (略) 是 (略) 站,在这方面具有很好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资质,拥有专业的采编队*,符合福建省卫生 (略) 建设管理需要。省卫健委从2015年8月开 (略) 福建频道进行合作,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4.《 (略) 报》是 (略) 媒体,发行量较大(日均发行*份)、覆盖面较广, (略) 民包括广大中老年群众的欢迎,省卫健委从2021年11月开 (略) 报进行合作,加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宣传,设立卫生健康科普宣传专栏,紧贴形势热点,每周定期刊登健康科普内容,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5.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是福建省委宣传部领导下,服务省委省政府的电视主流媒体,拥有传统电视权威媒体、新媒体客户端、官方微信、微博等融媒体发布渠道,省卫健委与省广播影视集团合作多年,依托集团媒体资讯中心《新闻启示录》《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卫视新闻》等重点电视新闻栏目和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海博TV”APP、“直播福建” (略) 形成的融媒体矩阵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宣传,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综上所述,本项目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福建分公司,福建日报社, (略) (略) , (略) 报社,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 (略) (略) 山海大厦12层, (略) 84号, (略) (略) 84号福建日报5楼, (略) 84号, (略) 台江 (略) 1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后附件):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苏东方 | 福州第三中学 | / |
2 | 张岩 | 北京建友 (略) 福建分公司 | / |
3 | 唐雅彬 | (略) | /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鼓 (略) 61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059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玮
联系地址: (略) 鼓 (略) 5号
联系电话:059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台 (略) 88号福建医科大学 (略)
联系方式:高晓珊、甘雪燕/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