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环县一批肉羊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环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环县 (略) 党组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环县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为活体生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成交后或将发生数量变化(产育、自然死亡等),最终标的交割按实际称重进行交付,多退少补。 2.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独自办理检疫、拉运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交纳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标的实际重量以最终称重结果为准,移交后标的数量的增减、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等全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 (略) 及转让方无关。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一次性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并按交割时限要求完成标的拉运工作。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拉运及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标的交割的,所造成的标的灭失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超过约定交割时限5日,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并重新委托 (略) 组织挂牌。 6.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略) (略) 宏达中心17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他 | 1.甘肃省产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