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17: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项目概况
(略) 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XJ23007
项目名称: (略) 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服务期 |
1 | (略) 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 | 1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委托后的1个月内完成评估(特别重大、复杂的项目评估时限另行协商确定),自签订委托评估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