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 (略) 低品位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概况及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低品位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柏林工业园,雄风公司现有工程场地内
项目内容:本项目对现有生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原料、工艺、产品、设备等均发生了一定变化。具体变化内容如下:
(1)危废原料总量变化。处理危废原料总量*t/a,比17版环评(*t/a)减少*t/a;不再涉及高砷高汞、高砷低汞、低砷高汞物料,技改后危废原料全部为低砷低汞物料。各生产系统处理的危废原料量变化情况为:火法冶炼系统由*.35t/a调整为*t/a,减少*.35t/a;锑铋回收系统由*.47t/a调整为7640t/a,减少2881.47t/a;贵金属回收系统由8857.13t/a调整为0t/a(该系统原料由“外购含金银物料”变化为“锑铋系统自产的高银合金”),减少8857.13t/a;铜碲回收系统由5881.85t/a调整为900t/a,减少4981.85t/a;锗回收系统由6542.495t/a调整为3000t/a,减少3542.49t/a;锌铟回收系统由*.69t/a调整为*t/a,减少4083.69t/a。
(2)原料的危险废物种类变更。由于17版环评没有体现所有危废原料代码,无法进行代码比较,故本次评价仅列出技改后涉及的原料种类及代码。技改后,本项目拟处理的危废原料涉及9个大类,30个小类,具体为:HW16(266-010-16)、HW17(336-056-17、336-057-17、336-058-17、336-059-17、336-062-17)、HW22(398-005-22、398-051-22)、HW23(312-001-23、900-021-23)、HW25(261-045-25)、HW27(261-046-27)、HW28(261-050-28)、HW48(321-002-48、321-004-48、321-005-48、321-010-48、321-011-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7-48、321-018-48、321-019-48、321-020-48、321-021-48、321-027-48、321-028-48、321-029-48)、HW49(900-044-49)。
(3)对部分工艺进行调整:
1)、火法冶炼系统:①、取消脱砷脱汞预处理;②含铅危废原料直接进入1#富氧熔炼炉,含铜危废原料经烘干预处理后进入2#富氧熔炼炉,熔炼炉渣再一起进入烟化炉熔炼;③、收集烟尘由“全部进入锌回收工序”调整为“根据铟含量确定烟尘去向:铟含量<0.5%时,烟尘返回本系统制块工序;铟含量≥0.5%时,烟尘返回锌铟系统”;④、取消烟气制酸系统。
2)、铅电解、锑铋回收系统基本不变。
3)、贵金属回收系统:前端取消“回转窑焙烧→铜浸出→熔炼”工艺,后端增加铑、钌、铱的回收。
4)、铜碲回收系统:①、增加铜的回收,得到电积铜;②、增加硒的回收,得到粗硒粉;③、碲电积前增加焙烧提纯工序。
5)、取消硒回收、砷锑回收系统。
6)、锗回收系统:①、取消了镓回收工序;②、取消锗回收时的“低温焙烧”工序;③、锗回收在蒸馏工序后增加煅烧提纯工序。
7)、锌铟回收系统:①、把海绵铟提纯的“除杂熔炼”工艺调整为“电解”;②、回转窑焙烧烟尘去向变化:含铟高的烟尘进入后续铟回收等工序,含铟低的烟尘直接作为次氧化锌产品外售。
(4)设备变化:①、改造富氧熔炼炉,把2台5.2m2、35t/m2?d改造为1台6.0m2、35t/m2?d(1#)和1台4.0m2、35t/m2?d(2#)规模,分别处理含铅物料和含铜物料:本项目拟外购处理的含铅物料为*t/a,1#6.0m2的熔炼炉规模(*t/a)满足含铅物料处理要求;本项目拟外购处理的含铜物料为*t/a,经回转窑烘干后得到的烘干料为*t/a,2#4.0m2的熔炼炉规模(*t/a)满足含铜物料处理要求;②、把锗系统原“低温焙烧”的煅烧窑作为“含铜物料”的烘干窑:煅烧窑规模为2m×12m、6-8t/h,烘干物料量可达*t/a以上,本项目需烘干的含铜物料量为*t/a,即煅烧窑规模满足含铜物料烘干要求;③、增加铑、钌、铱等的回收设备;④、硒回收、砷锑回收系统设备部分利旧,部分淘汰拆除;⑤、其他设备基本不变。
(5)产品方案变化:①、不再涉及硒粉、砷酸钠、焦锑酸钠、砷、粗汞、电积镓、硫酸等产品;②、新增铑、铱、钌、砷铁合金、次氧化锌、冰铜等产品及副产品;③、其他产品产量根据原料变化相应发生了变化。
(6)优化烟气走向:①、火法冶炼系统环集烟气由“汇入熔炼废气处理系统”调整为“单独收集处理+单独排放”;②、其他废气根据污染物成分、安全、厂房布置、管道距离、排放标准等因素,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总 *
地址: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柏林工业园,雄风公司现有工程场地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有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罗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去 (略) 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以填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对项目建设提出相关合理要求与优化建议;
2、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现场开会或采用公众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郴州 (略)
建设单位:郴州 (略)
建设地点:湖南省/ (略) /永兴县
备注:
- 附件1:第一次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