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略) 滨河交通枢纽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3、申请变更规划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名称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号。
4、变更理由:因交通运输局申请, (略) 厅专家评审意见,为了绿色环保及消防安全要求,取消了原方案中的玻璃幕墙并增设了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
5、变更内容: (略) 滨河交通枢纽项目,凌发改交通能源〔2023〕9号《 (略) 滨河交通枢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105-*-04-01-*)。 (略) 规划委员会核准变更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此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中的建设规模由原来的地上4005.94平方米,变更为地上3846.57平方米,地下200平方米,其它规划许可内容不变。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变更。
公示地点:项目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421-*
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木兰山路5号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