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央储备 (略) 委托,上海粮食交 (略) 场 (略) (以下简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 (略) 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中央储备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竞价采购2024年江苏产粳稻谷3500吨,采购粳稻谷各标的具体数量、质量要求清单、交货库点和合同样本(包括交货期限)等交易相关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3、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客户为自愿报名的,注册资金在#元(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国内粮食加工、经营企业。报名客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具有粮食加工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单位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竞价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和《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办理会员注册报名手续。已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提供上述材料的企业在报名时,只需提供《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即可。1、上海粮食交易中心 (略) 省储交易系统开展 (略) 上交易活动,请报名会员单位详见《 (略) 地 (略) 上交易操作步骤》。2、报名会员企业数量必须为3家及以上,如果少于3家,则取消本场交易会,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另行组织交易。3、本次成交合同验收采用扣量具体条款:(1)、水分超过14.5%部分按0.1:0.13比例扣量,若水分>15.0%买方原则上有权拒收;(2)、杂质超过1.0%部分按0.1:0.13比例扣量,若杂质>1.5%,买方收取5元/吨的过筛整理费,若杂质>1.7%买方原则上有权拒收;(3)、出米率<68%买方有权拒收。4、本次成交合同结算实行“先货后款”。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到货数量为到货验收合格后结算单数量;待支付至总货款的90%以后暂停支付,剩余10%货款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2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报名及保证金付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下午16点,凡汇款(保证金)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1-#,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中储粮竞价保证金”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交易成交后,成交客户须在2024年12月18日前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地址:同报名地点)盖章签署《粮食买卖合同》和《成交确认单》。请注意本次采购粳稻谷送货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合同全部交货数量,且通过合同要求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的验收。上海粮食交易中心为拓展和 (略) 交易,暂免收取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1、《中央储备粮(上海)网上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4年6月)、《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 (略) 地 (略) 上交易操作步骤》等交易相关材料请在上海粮食 (略) 站“ (略) ”(http://**)的《入市指南》版块中自行下载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