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JJGG ***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 (略) 周边道路(浒溪北路、圣泉路和团结北路)人行道板铺装工程”施工招标作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投标报价修改如下:
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
2、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略) (略) 有 (略) 报价。
3、最高限价:
3.1 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13.6828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6701.88元, (略) 人给出的最高限价, (略) 理。
4、本工程进项税额为暂定价5230.73元,投标人必须按给定金额列入投标报价中, (略) 分项清单总金额的 (略) 调整,调整办法详结算原则条款, (略) 理。
5、报价原则: (略) 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等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 (略) 情自主合理报价。 (略) 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项目费、施工配合费、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销项税、政策性 (略) 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完 (略) 需的人工费、不含税材料价、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等相关费用。
7、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 (略) 分,组织措施费费率不得高于国家及 (略) 相关管理规定。
7.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 (略) 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 (略) 市 (略) 增减项目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其中材料检测试验费、特殊检测试验费按渝建( * 号文要求,不列入投标报价中, (略) 理。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 (略) 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 (略) 报价,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施工 (略) 增加,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 (略) 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 (略) 报价, (略) 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8、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8.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 (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
8.2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报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销项税、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 (略) 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无论任何种因素不再对 (略) 调整。
8.3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 (略) 报价,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
8.4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略) 报价,并且必须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国家规范的要求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 (略) 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 (略) 有费用,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8.5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 (略) 有清单项目的管理费费率及利润率,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
8.6 (略) 投标报价时, (略) 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暂定金额为26701.88元,为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函》 (略) 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
9.3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 (略) (略) 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 (略) (略) 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执行, (略) 控制价一起公布,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10、材料采购及报价
10.1按营改增相关文件要求,本工程的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由投 (略) 行情和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进项税额不予扣减。
10.2投标报价中除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外的其他进项税额按渝建发[2016]35号文件中附 (略) 计算和扣减。
10. (略) 需材料、设备除甲供材料设备外其余原则上均 (略) 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10.4 (略) (略) 材料、设备由各投 (略) 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略) 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 (略) 文件,其投标 (略) 理。中标后其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
10.5材料运输距离及施工工艺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 (略) (略) 确定,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
10.6 土石比由投标人根据地 (略) 踏勘情况在投 (略) 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0. (略) 需水、电由发包人接 (略) 红线50米范围内,并满足施工需要;其他施工条件 (略) 考虑,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8挖方地段土石方开挖不得采用爆破作业, (略) 确定, (略) 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得影响周边建构物。若因开挖引起住户阻工造成的损失,由 (略) 负责。
11、人工费
11.1 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近 (略) 人工指导价,由各投 (略) 行情自主测 (略) 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12、其他说明
12.1投标人自身的财 (略) 内的自身员工(含农民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保险,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险等 (略) 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投标人还须负责购买保险以保障其供应的材料在运送途中直至运抵工地的一切意外。以上 (略) 报的总价中, (略) 支付。
12.2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 (略) 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2.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 (略) 文件不响应, (略) 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4结算原则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修改如下:
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已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暂列金额确定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1、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标人投标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已完工合格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 (略) 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 (略) 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 (略) 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2、措施费:
A、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根据投标人相关费率及措施项目结算,但不得高于 (略) 市相关取费标准。
B、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设计图纸外新增额外工程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3、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的,由中标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监理单位、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A.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时,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 (略) ;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数量发生变化,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招标人可对该项目单价 (略) 审定。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时,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单价, (略) 人审定。
(A、B中合理性体现为项目单价组成不能超过按设计要求、现行相关规范、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重 (略) 发布的投标期人工、材料造价信息的组价。)
C.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或无类似的子项,则需要重新组价,组价原则为: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应的配套文 (略) 清单组价,材料价格按变更当月 (略) (略) 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人工价格按变更当月 (略) (略) 发布最近期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需送江 (略) 门评审的变更工程(变更增加费用30万以上时),材料价格以评审结果为准,不需送江 (略) 门评审的变更工程(变更增加费用30万以内时), (略) 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核价为准。经招标人审核后,该部分工程造价按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下浮后作为结算工程造价。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4. 暂列金额确定价:按本条款第 (略) 。
5、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是 (略) (略) 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 (略) (略) 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执行。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6、规费:按规定费率结算。
7、进项税额:以投标时进项税额为基础,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总价的 (略) 调整。即进项税额=投标时进项税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总价。
8、销项税额:按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税前造价X11%结算。
9、合同约定费用:
(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中标人责任事件发生时的配合工作, (略) 人施工要求,并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 (略) 人提出施工签证。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①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各方代表按方案 (略) 收方计量,此项费用最终以审计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
②承包人必须在变更方案确定后3日内向监理提交变更资料及变更金额。一次变更增加费用在30万以内的由发包人书面确认后生效;一次变更增加费用在30万以上,承包人需按 (略) 区政 (略) 相关要求向发包人提交送审资料, (略) 评审后生效。
10、工程最终结算以 (略) 市 (略) 审定金额为准。
三、本工程的工程量清 (略) 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在补遗文件中下载。
四、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 日13:30-14:00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日14:00时。
五、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 (略) 市江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