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 (略) 教学区污水管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QXZB-2024-0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石油 (略) 项目概况 教学区污水管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略) 2号2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4-046 项目名称:教学区污水管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元 最高限价:1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须提 (略) 公章); (6)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2024年5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到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略) 2号21-2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现金购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略) 2号2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略) 2号2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所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石油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齐信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略) 2号21-2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远梅、马志强 电 话:* 山东齐信 (略) 2024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