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高端工程金属橡胶产品(公路桥梁伸缩装置、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QZ 球形支座、橡胶止水带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高端工程金属橡胶产品(公路桥梁伸缩装置、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QZ 球形支座、橡胶止水带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与门东路交叉口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 48 亩,建筑面积 19846.8m2,购置密炼机、开炼机、平板硫化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电焊机、数控折弯机、切断机、冲床、车床、铣床、锯床、摇臂钻、喷塑流水线、喷漆流水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橡胶止水带10 万米、橡胶支座 5 万块、伸缩缝 10 万米、盆式支座 1 万块、护栏 8 万米、防落梁挡块1 万个及声屏障 40 万 m2 等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污染防治 (1)1#车间废气:下料粉尘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下 料 、 焊 接 及 抛 丸 颗 粒 物 排 放 须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固化烘干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烘干固化加热废气 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排放限值。喷漆固化烘干废气收集经“过滤棉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及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2#车间废气:投料、密炼、开炼、硫化及刷胶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 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书》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活性炭、废胶桶、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切削液金属沉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金属沉渣、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烟(粉)尘2.11t/a,VOCs 3.1t/a;SO2 0.04t/a,NOx 0.41t/a。不得突破。 6.地下水污染防治:按《报告书》要求规范建设200m3 事故池;做好分区防渗,厂区道路、一般固废暂存间、橡胶生产车间及机加工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喷漆区、刷胶区、危废暂存间、漆料库、橡胶原料库、循环水池、隔油池、化粪池及事故池等应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设计建设,防止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在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