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92
二、项目名称: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
供应商名称: (略) 气候中心( (略) 气象能源开发应用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中标(成交)金额:5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
服务类
名称: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项目(C*环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中国气象局气候生态品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气发〔2022〕130号)、《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示范技术规范(2023年修订)》《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报告编制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西丰县开展区域概况、避暑气候条件、旅游气候条件、旅游不利条件、生态环境、旅游基础能力等相关评价,编制《西丰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报告》。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按照《中国气象局气候生态品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气发〔2022〕130号)、《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示范技术规范(2023年修订)》《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报告编制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西丰县开展区域概况、避暑气候条件、旅游气候条件、旅游不利条件、生态环境、旅游基础能力等相关评价,编制《西丰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报告》。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论证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掌握或可获得气候和生态环境观测、监测、探测、预测、预估等多源多类型可靠数据资料,非本单位生产的数据资料应具有合法来源;具有气候、生态、环境、GIS等相关专业的高级人才队*。具备开展气候特征分析、气候可行性论证、避暑旅游气候资源评估、气候风险分析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评估的综合业务能力;具有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建议的职责。 2.论证机构使用的气象资料为获得气象主管部门认可的不少于30年的长年代气象资料。 3.论证机构使用的非气象资料可通过向地方政府征集、调查等方式获取,应核实其准确性、代表性、合法性。根据获得情况,原则上宜构建最近不少于5年的资料序列。 4.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5.质保期:1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服务标准:按照《中国气象局气候生态品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气发〔2022〕130号)、《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示范技术规范(2023年修订)》《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报告编制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西丰县开展区域概况、避暑气候条件、旅游气候条件、旅游不利条件、生态环境、旅游基础能力等相关评价,编制《西丰县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报告》。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论证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掌握或可获得气候和生态环境观测、监测、探测、预测、预估等多源多类型可靠数据资料,非本单位生产的数据资料应具有合法来源;具有气候、生态、环境、GIS等相关专业的高级人才队*。具备开展气候特征分析、气候可行性论证、避暑旅游气候资源评估、气候风险分析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评估的综合业务能力;具有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建议的职责。 2.论证机构使用的气象资料为获得气象主管部门认可的不少于30年的长年代气象资料。 3.论证机构使用的非气象资料可通过向地方政府征集、调查等方式获取,应核实其准确性、代表性、合法性。根据获得情况,原则上宜构建最近不少于5年的资料序列。 4.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5.质保期: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利华、贾天一、郭庆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丰县气象局本级
地址:六安新区西丰县气象局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丰县财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六安新村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西丰县开展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项目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