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4月11日拟对扶沟 (略) 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21 | 扶沟 (略) 加油站项目 | 河南 省扶沟县)桐丘办事处雕亭路南侧、星文路西侧100m | 扶沟 (略) | 河南 (略) | 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建设双层油罐总容积120立方米,加油机4台,新建站房、罩棚和充电棚总面积900平方米,洗车机1台以及配套建设环保消防设施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来人员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 生活污水、外来人员污水经隔油池(2m3)、化粪池(2m3)处理,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2m3)处理。以上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 (略) 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标准后, (略) 政管网排 (略) 污水处理中心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卸油、加油、储油等排放的油气(非*烷总烃)。经采用一级油气回收系统、二级油气回收系统、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后VOCS(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气排放浓度标准(25g/m3)及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非*烷总烃≤4.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非*烷总烃2.0mg/m3)等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潜油泵、加油机、加油车辆产生的噪声。在对各噪声源采取减振垫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油罐清洗废液、含油沙子、隔油池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油罐清洗废液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走,不在站内暂存;含油沙子、隔油池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厂区设置分区防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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