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年产1000吨硬碳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硬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 (略) _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该项目计划使用现有生产厂房二进行项目扩建,厂房面积约3250平方米,用作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以及配套辅助设施,设置双螺旋搅拌器、高温螺带机、闪蒸机、气流磨、辊道窑、热风炉、导热油炉、焚烧炉、筛分机、除磁机、融合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硬碳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古井大道与芍花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 郑总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郁青 (略)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阳湖镇东方丽景禧园3栋605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预测评价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_*.html)。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