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增加计容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138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4年7月5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核算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宗地楼面地价为*/平方米,该项目超容积率部分的建筑面积164.55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51.*元。
二、云霄县房 (略) 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增加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期限与《不动产权证书》(闽(2021)云霄县不动产权第*号)记载时间一致。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增加计容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138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4年7月5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核算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宗地楼面地价为*/平方米,该项目超容积率部分的建筑面积164.55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51.*元。
二、云霄县房 (略) 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增加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期限与《不动产权证书》(闽(2021)云霄县不动产权第*号)记载时间一致。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