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塔公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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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塔公镇环境卫生作业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1、塔公镇镇木雅村等15个村范围内每个指定垃圾收集点。 2、塔公镇集镇街面、背街小巷、阴阳沟、公厕、卫生死角、公共场所、村道。 3、塔公镇境内的国道及两侧干净整洁 主要功能或目标:1、*方负责环境卫生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清运、保洁等环境卫生清理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整治的所有内容。 2、清洁员、保洁员由*方自行聘用、自行负责管理(含人员工资、合同、保险、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处理中的安全事故、人员安全、垃圾车辆管理、环卫设施管理、垃圾箱管理等,全由*方负责)。 3、垃圾运输车、垃圾压缩车、洒水车等车辆使用、管理、维护、油费、保险费用等全权由*方负责,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和驾驶员的安全均由*方负责。 4、日常保洁工作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 (略) 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无牛屎马粪、无其他垃圾;负责镇、村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等清理、清运、管理,做到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干净整洁,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周围无乱泼乱倒杂物垃圾的现象,清理垃圾转运集中处理点周围的垃圾,保证周围环境卫生洁净。 5、镇政府所在集镇要求所有保洁人员到位全面进行清洁。如遇检查等突发情况需全力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6、及时对塔公镇辖区内15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内的垃圾进行清运、清洁。 7、*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应该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方清洁人员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矛盾纠纷等问题,均由*方自行负责,费用自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需满足的要求:公司具备相关资质和相关的服务经验 | 82.* | 2024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塔公镇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