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黄圃镇中心学校:
《关于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消防整改项目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圃镇黄圃街6号。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增加教师宿舍楼、实验楼、食堂消防钢梯,新建消防泵房、消防不锈钢水池,安装应急照明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9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本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严 (略) 自然资源局意见合理利用土地,新建钢梯及泵房、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需按规定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工程质量。
六、项目招标工作须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实施(详见附表)。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