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行字〔2024〕12号 关于都昌县芙蓉社区片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都发改行字〔2024〕12号
关于都昌县芙蓉社区片区二期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都昌县芙蓉社区片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议书的请示》(都住建字〔202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都昌县芙蓉社区片区二期老旧小区环境,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据《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建设都昌县芙蓉社区片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单位为: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都昌县芙蓉社区片区(都昌县芙蓉社区,包括新县委宿舍、物价局东侧宿舍、邮政局宿舍、农发行宿舍、国土局宿舍、加工城宿舍、新华书店、政协宿舍、供电宿舍和电信宿舍)。
四、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该小区1995年前后竣工,纳入2024年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共29栋484户,改造面积9.*平方米。主要包括内墙刷新*.79平方米,破除及恢复水泥硬化4501平方米,新建吸水砖铺装276.3平方米,新建电动汽车车棚495.3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棚261.34平方米,新设机动车停车位39个, (略) 灯23盏,弱电管线下地总长3866.1米, (略) 总长3071.7米,新建雨水管道约400米,新 (略) 约610米, (略) 总长5252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都财字〔2024〕3号)。
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八、请据本批复文件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好节能、环保、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等前期工作,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