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02-27 11: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2月27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1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内 (略) 25000吨苯二胺建设项目(一期)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 内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拟利用现有工程产品混二硝基苯为原料生产25000吨苯二胺(三种同分异构体:间苯二胺、邻苯二胺、对苯二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2500吨苯二胺,其中间苯二胺11000吨(其中白品间苯二胺6000吨)、邻苯二胺1250吨、对苯二胺250吨。本次环评为一期建设内容的评价。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醇制氢车间、加氢车间、苯二胺精馏车间、溶剂回收车间、白品苯二胺生产车间,新增700万kcal/h天然气导热油炉、新建脱盐水系统、空压制氮等辅助设施,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处理、噪声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43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4%。 | 报告书 | 内蒙古蒙源 (略)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针对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未完成建设的问题,你单位要切实增强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确保在现有工程正式投产前,污水处理站正常投入使用。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苯二胺生产各工段产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醇、非*烷总烃、苯胺类、硝基苯类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醇制氢工序产生的废气排入导热油炉燃烧系统燃烧后处理,与燃气导热油炉废气共同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增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依托现有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无组织废气:需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大气污染物防治对策与措施,加强对运营期物料储存、运输、投料、生产的密闭及收集措施,强化厂区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收集、处理,加强对泵、管道、阀门、储罐等的经常性泄漏检测与修复,防止跑、冒、滴、漏及挥发,切实减少恶臭异味产生。应确保企业边界及厂界各项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应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醇制氢脱盐水站排污水、以及苯二胺生产脱水冷凝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各污染因子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满足中环万代水质净化厂入水水质指标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置在采取有效防渗措施的区域,对罐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区、事故水池、生产车间、导热油炉房、闲置设备区地面、污水处理区地面等区域做好防渗措施,并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要求,完善监测制度并定期开展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吸附剂、废催化剂、蒸渣釜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分类、分区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脱盐水站的废树脂、制氮站废分子筛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由厂家回收。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过程的管理(有台账),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事故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与园区防控体系联动,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意识。 8、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947-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确定监测计划,并规范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传真电话 | 0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