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青石桥加工场和中益加工场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略)元,在黄泽镇青石桥村(获批临时用地10.3563公顷)和庐山街道原中益机械地块(获批临时用地4.6704公顷)分别建设两个砂石加工场。企业拟在青石桥加工场和中益加工场分别新建生产用房、管理用房、围墙、配电房等基础设施,淘汰原有老旧生产设备,重新购置颚式破碎机、给料机、弹簧圆锥机、振动筛、输送机、螺旋搅砂机、脱水细砂回收一体机等设备,采用破碎、筛分、洗砂等工艺,实施搬迁、扩建项目。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资源砂(略)吨、机制砂(略)吨、石子(略)吨(两个加工场合计产能) 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仅对企业已实施运营的青石桥村加工进行验收,青石桥村加工场产能预计为年产资源砂(略)吨、机制砂(略)吨、石子(略)吨的生产能力。
㈡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0年11月委托浙江爱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青石桥加工场和中益加工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24 (略) (略) (略) 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嵊环核[2020]207号”,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投入试运营。
㈢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略)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生态环境
工程周围不存在自 (略) 、湿地、森林公园等敏感目标。在开 采和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加盖遮挡等环保措施,并加强了场地 绿化管理。
(二)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运做农肥,不排入附近河道;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破碎、筛分、洗砂脱水)经厂 (略) 理设施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 (略) 内抑尘用水,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沉砂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抑尘用水和生产用水,不外排;轮胎清洗废水只需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三)环境空气
青石桥加工场DA001排气筒的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相关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
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环保验收结论:
(略) (略) 青石桥加工场和中益加工场建设项目(先行)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能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略) 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略) (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