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审查, (略) (略) 管理人员3人、后厨工作人员20人、前厅服务人员15人,共计38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效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7年10月22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联系。联系电话:0876-*。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