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长 (略) 初级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长 (略) 初级中学建设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双凤经济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水风清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凤经 (略) (略) 东南交口,用地面积*.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 (略) 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医务室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实验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生活废水、食堂废 (略) (略) ,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医务室废水规范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t/a。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铁路噪声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略) 边界噪声限值。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纸箱、废弃/破损玻璃仪器、废纸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废试剂瓶、实验室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