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 (略) 职业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财社〔2024〕65号)、《关于贯彻落实<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和《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协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21号)要求,我市决定委托一批能够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辖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2024年协议培训机构中当年未开展补贴性培训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资质证书审批时间为准),具有培训工作经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政策。
(五)配备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以及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训场地,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七)承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工种)应在申报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并具有与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八)有健全的理论、实操场地、财务、设备设施、(每个工种实操设备不少于6套,每套设备须满足培训相应等级的全部功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九)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提交材料
(一)申报单位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理论和实训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四)出具申报单位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五)《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培训机构须于2025年1月9日前将《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科。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略) 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申报时间、申报地点、申报条件、委托程序、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二)机构申请。申报单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但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3-5名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包括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单位名单、培训项目、培训工种等内容),经评估专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
(四)公示确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委托培训机构名单。 (略) 站向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作出委托决定,公布委托机构名单;同时将委托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备案。
(五)签订协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附件2)和《 (略)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附件3)各一式2份,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六、其他事项
按照“谁委托、谁管理”的原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委托培训机构的开班审批、督导验收和补贴审核管理;受委托培训机构申请增加培训项目、工种的,按照本通知工作流程办理;委托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由审批部门保管,保管期限为3年。
联系人:薛鸣峰、张桐维
联系电话:#
附件: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