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西郊联社交﹝2023﹞00040号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委托,定于2024-2-21 10:00在荔湾区芳 (略) 路太和街2号 对( (略) (略) 的荔沣大厦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荔沣大厦。
(二)交易资产类型:办公楼。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白云区同康路262号。
(五)交易资产面积:11216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916平方米,
证载面积:0 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0平方米。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风险提示:本租赁标的有0平方米并无产权登记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商业、办公。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况:一栋大楼 。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 (略) (略) 。
2.土地所有权证号:无。
3.土地使用权人:无。
4.土地使用权证号:无。
5.地 号:无。
6.房产所有权人: (略) (略) 。
7.房产所有权证号:无。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权人:无。
3.他项权证号:无。
4.抵押期限:无。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商业、办公。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电线电路)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电线电路)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所有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 (略) 场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参加竞投的企业,必 (略) 或其下属企业出资, (略) 在册在职股东(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组成的法人单位。
5.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聘用 30 (略) 股东(实际聘用人员及人 (略) 具体安排为准)。
6.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定 (略) 提交财务报表,并 (略) 董事会的决定上调利润, (略) 的审查、监督。
7.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 (略) 章程规定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所有成员必 (略) 在册在职股东。
8. (略) 章程, (略) 党委、董事会领导。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上调利润):¥*元/年;
2.上调利润以实际竞得价为准,利润按年收取,每年12月31日前交付当年利润;具体上调利润金额根据物业实际经营情况, (略) 董事会决定为准。
3.租金递增方式:无。
4.交易保证金为 0 元(大写: 零 元)。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0 元(大写: 零 元)。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15年(租赁起止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无免租期。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时间:以公司(联社)交付日期为准。
(九)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报名期内,经公司(联社)审核符合 (略) (联社)咨询查阅。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参加竞投的企业,必 (略) 或其下属企业出资, (略) 在册在职股东(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组成的法人单位。
2.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聘用 30 (略) 股东(实际聘用人员及人 (略) 具体安排为准)。
3.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定 (略) 提交财务报表,并 (略) 董事会的决定上调利润, (略) 的审查、监督。
4.竞投中标的企业必须 (略) 章程规定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所有成员必 (略) 在册在职股东。
5. (略) 章程, (略) 党委、董事会领导。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2月2日10:00至2024年2月9日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 (略) (略) (地址: (略) 周门路30号)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 (略) (略) 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非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 (略) (略) 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凭《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当天18点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申领《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4-2-21 10:00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地址:荔湾区芳 (略) 路太和街2号 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 (略) (略) (地址: (略) 周门路30号)或到交易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 (略) (略) 、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名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 (略) 路太和街2号
联系人:区农经中心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荔湾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0-*
本交易公告一切解释权属 (略) (略) 所有 。
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