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 (略)
关于《九寨沟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B-02-02、B-02-03等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补充规定》有关规定,拟对《九寨沟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B-02-02、B-02-03等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内容如下。
一、B-02-02、B-02-03地块位 (略) (略) 交叉口西侧,九寨 (略) 南侧,用地面积*平方米。
(一)现状规划条件
B-02-02: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40m,绿地率≥35%。
B-02-03: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35%。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将原控规B-02-02、B-02-03 (略) 部调整调整后合并地块,将规划地块为B-02-04,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30m,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
二、B-14-02地块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用地面积284平方米。
(一)现状规划条件
B-14-0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4,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25%。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25%。
三、A-03-02地块紧邻九寨大道,位于九寨 (略) 西北侧,用地面积8074平方米。
(一)现状规划条件
A-03-02: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0m,绿地率≥30%。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将原控规A-03-02地块中的部分居住用地R2调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B,规划地块为A-03-08,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30m,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
四、B-11-02地块 (略) 与九寨大道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327平方米。
(一)现状规划条件
B-11-0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40m,绿地率≥25%。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40m,绿地率≥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地块规划条件变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九寨沟县 (略) 。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837-*
附件:?《九寨沟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九寨沟县 (略)
2024年10月9日